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主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以及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是什么跟买房子有什么关联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在股票操作中有一定帮助,同时别忘记关注本站哦。
本文目录一览:
- 1、汕头经济特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
-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对象方式
- 3、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介绍
- 4、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
- 5、长沙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
- 6、重庆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汕头经济特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市场副食品价格的调控,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有关法规、规章,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特区范围内设立汕头经济特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调节基金)。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调控市场价格,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或者服务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和《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政府对价格宏观调控机制,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由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市场价格发生不正常变化时,用于稳定市场价格的专项资金。
洛阳市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主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人行国库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各自承担相应的职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计划编制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与拨付,税务部门负责代征代缴,人行国库部门管理入库业务,审计部门则进行审计工作。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对象方式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缴纳单位应到所属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上一季度的价格调节基金。缴纳标准为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违反该办法不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由税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价格主管部门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凡不按时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第十三条 对拒不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各级财政部门有权从财政拨款中抵扣,或暂停该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按季征收,年终结清。征收对象必须按期足额缴纳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征收应征缴额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第十一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由市物价局和财政局统一管理。其主要负责:基金的征缴、管理;审核调整基金的征收范围、比例。
第二条 凡在鞍山市城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并有销售、营业、收费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价调基金)。第三条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价调基金的征收管理。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介绍
1、价格调节基金属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专款专用。《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新规生效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每季度第一个月缴纳价格调节基金,标准为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
2、副调基金全称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副食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
3、价格调节基金,是国务院(1988)23号文件《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中开始要求征收的,此后全国先后有22个省区的部分市县实施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4、第二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向社会征集。征集对象是:(一)国、省、市营企事业单位。(二)区、街、乡镇企业。(三)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四)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五)外地在本市开办的企业和外埠工程队伍。(六)其他按规定应缴纳基金的单位和个人。
5、第十三条 对拒不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各级财政部门有权从财政拨款中抵扣,或暂停该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3号、[1994]16号和吉政办发[1993]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征收和管理使用工作,经省政府批准,并征得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
1、所谓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
2、成都制定《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增强政府调控市场能力,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平抑市场价格。
3、第一条 为加强对副食品市场的宏观调控,平抑副食品市场价格,促进副食品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副食品,包括猪肉(含向少数民族供应的牛羊肉)、食糖和蔬菜等副食品。
长沙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对放开副食品价格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保持物价基本平稳,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2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函(1992)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是指由市政府掌握的、用以调控重要副食品市场价格的专用基金。
第十二条 蔬菜基地被征收后,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由财政设立专户储存,专项用于蔬菜基地的建设、改造以及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扶持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收、缓收、免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分析;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和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风险储备和市场调节;指导全市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标准和认证体系;负责肉类、蔬菜商品流通方面的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副食品风险调节基金和商贸发展资金的使用。
各地积极运用财政补贴、价格调节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建设大型生产基地,补贴生产流通环节,降低成本。
长沙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之一,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域,南中国综合性交通枢纽。
重庆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凡在我市行政辖区境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免征和收费收入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外,均应依照本办法缴纳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第二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分级征收,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缴纳单位应到所属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上一季度的价格调节基金。缴纳标准为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违反该办法不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的,由税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价格主管部门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电子游戏 每台每月 三十元 说明:市政府乐府发(1995)55号文件规定,从95年6月1日起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按月缴纳,在每月申报缴纳税款的同时,申报缴纳,即每月10日前。
第九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终结余滚动使用。第十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按季征收,年终结清。征收对象必须按期足额缴纳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征收应征缴额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第十一条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由市物价局和财政局统一管理。
第二条 凡在鞍山市城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并有销售、营业、收费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价调基金)。第三条 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价调基金的征收管理。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吉林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的实施办法》,规范我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