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专用基金的解决,以及请简述专用基金的使用原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在股票操作中有一定帮助,同时别忘记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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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基金借贷方向
政府拨入专用基金:,借方是银行存款,贷方是专用基金。政府将资金拨入专用基金,会增加专用基金的金额。
首先政府拨入专用基金,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专用基金;待购进固定资产后,分录为:借:专用基金贷:累计盈余。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取代了原“固定基金”及“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基金和非流动资产基金都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一般情况下,不用设置专用基金或者固定基金科目。
科目。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按照预算会计下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然后,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转人“累计盈余”科目。
使用专用基金会计分录
医院用专用基金购入医疗设备一台30000元,购置办公设备15000元,分录:借:固定资产-医疗设备30000元 借:固定资产-办公设备15000元 贷:银行存款45000元。
首先政府拨入专用基金,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专用基金;待购进固定资产后,分录为:借:专用基金贷:累计盈余。
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专项基金是合作社通过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转入和他人捐赠形成的专用基金。
房屋转让维修基金如何处理
1、但如果卖房方之前没有缴纳过房屋维修基本,那么,第二次交易时,买方需要按照房子成交价的百分之二补交房屋维修基金。另外已经购买的公房的房屋性质比较特别,所以房屋的维修基金也是没有缴纳过的。
2、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3、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房〔1998〕213号)第13条规定:“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5、法律主观:买二手房维修基金要进行过户。按照住建委规定,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业主需要与原房主持双方证件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手续。
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计算法为:商品房的,按照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的数额计算;公有住房的业主交纳每平米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20%、高层住宅30%计算。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事业单位从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如何会计处理
专用结余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变动和滚存情况。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结余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从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时,财务会计按照提取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从相关收入中计提专用基金。
一般经营结余应当转入结余分配,但若是为亏损,则不给予结转。具体会计处理如下:借: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贷:结余分配结余分配的会计处理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一般包括了经营活动交纳所得税及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两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