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在股票操作中有一定帮助,同时别忘记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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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3、年12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4、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2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版。
《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什么关系?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信托原理为基础,而构成信托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主要是与信托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这三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方,信托法律关系都不能成立。
顺序做出规定。该模式以《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法》为代表,不对债务清偿顺序做出规定。这表明立法机构有意识将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与证券公司的破产统一于企业破产法之中。
一种是关系法说,认为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又有着明显的差异。另一种学说即特别法说,认为《证券法》是《公司法》的特别法,《证券法》主要调整《公司法》的某些具体方面。
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为什么我国没有公司型基金
中国在现代资本行业还是新手,目前没有成立公司型基金主要原因: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契约型基金目前仍然是证券投资基金唯一或主要的组织形态。
在中国还没有公司型基金,主要是中国的基金经理人市场不够成熟。基金经理人的能力不够强,只能依托一家大的基金公司的力量,不可能自己开一个基金公司。
公司型基金的法律空缺:“国务院另行规定”尚未出台,公司型基金的实际运作受到《公司法》、《基金法》、《信托法》三者的制约,但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这样多方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弊端很多,可操作性低。
与契约型基金对应的有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主要在美国。中国的体制还没到如此发达的程度,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在中国还没有公司型基金,主要是中国的基金经理人市场不够成熟。
由于存在这样的不便,所以国内目前是没有公司型基金的,公司型基金主要是在美国存在。